昆山房屋抵押银行贷款快速办理

 行业动态     |      2020-06-12 11:32
昆山房屋抵押银行贷款快速办理
 
昆山房屋抵押银行贷款快速办理流程:
 
1、提出贷款申请
 
借款人向金融机构提出贷款用途、金额及期限等申请。
 
2、递交贷款资料
 
递交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还需看各银行产品的具体规定):借款人身份证、近六个月的流水、工作证明、征信报告和房屋产权证等。
如果是企业需要抵押房产,所需要提供的材料有:企业营业三证、开户许可证、企业章程、企业验资报告、购销合同,近六个月的流水、去年的年度财务报表和近半年的财务报表、资产证明(会根据不同的银行有不同的材料提供)。
 
昆山房屋抵押银行贷款快速办理
昆山房屋抵押银行贷款快速办理
 
3、看房评估
 
材料提交齐全后,银行根据抵押房屋进行实地勘察、评估。
 
4、报批贷款
 
房屋评估公司会将评估报告或勘估意见书报送至银行进行审批。
 
5、签订借款合同
 
借款人与贷款机构签订借款合同及所有相关文件、签字、盖手印,由公证人员对其进行公证。
 
6、抵押登记手续
 
银行凭房屋所有权证和借款合同公证书到房产处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7、银行放款
 
由于各银行规定不同,其会将资金以现金、打卡或汇入合作商户账户等形式放款。
 
银行贷款担保人需要什么条件
 
成为银行贷款担保人需要哪些手续?
 
1、担保人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银行提供的工资流水或者其他可以证明自己收入的凭证;
3、担保人填写好的担保承诺书,表示愿意为借款人提供担保,履行相应义务;
4、有抵押物的,要提供权属关系证明书。
昆山房屋抵押银行贷款快速办理
昆山房屋抵押银行贷款快速办理
成为担保人需要的条件如下:
 
根据银行要求办理,各银行要求不一样。但作为担保人基本条件是担保人需要有提供担保的能力(财产、信用)。
 
(1)贷款对象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即要求借款人有合法的身份。
(3)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对首付款的要求,银行间有些许差异。
(5)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抵押或质押,或有符合规定条件、具备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6)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
(7)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据不完全统计,选择以按揭方式购房的客户占比基本在75%以上,而其中又以刚需客户(首次)占主导。
 
 
对于未有购房经验/贷款经验的刚需客户,其中存在的贷款审批注意点问题尤为突出。那么对于申请按揭贷款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怎么样提前做好准备尽量避免审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就尤为重要。
 
*以下罗列部分注意事项,以杭州为例子,仅供参考。
 
 
借款人个人征信问题
 
征信问题是目前普遍存在且影响贷款审批最大的因素,每个人均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有详细记录,涉及银行账户数量、借贷信息、信用逾期信息等等,也是按揭银行进行贷款审批的重要参考依据。一旦出现征信信誉不良,均会在征信系统中有显示,按揭银行会根据不良情况,来确认是否可以批贷。
 
 
客户在确认购房意向并需要以按揭购房形式购买时,可提前通过中国人民银行系统进行查询核实自己的征信情况,若有不良记录,需要核实是否严重,并提前跟按揭银行进行沟通。以避免在审批过程中发现不良记录,导致审批无法通过,从而承当违约风险。
 
 
借款人收入问题
 
借款人收入是银行判定借款人是否有偿还债务能力的一种凭据,也是银行风险把控审核中的重要材料。一般情况下,借款人收入必须达到所承担债务的2倍以上,同时当承担债务较多时,还需要提供相应的工资收入流水来作为收入佐证。
 
客户在确认购房意向时,应准确了解借款金额、债务月供及收入情况是否可以承担债务的2倍以上,同时确认是否可以提供相应收入的工作流水来作为证明。或当借款人无法承担债务时,是否有直系亲属关系可以作为其债务的共同还款人。
 
 
贷款方式问题
昆山房屋抵押银行贷款快速办理
昆山房屋抵押银行贷款快速办理
 
 
借款人在确认进行按揭贷款购房时,应明确查询清楚选择哪种按揭贷款方式,并明确是否有该种贷款方式的贷款资格,特别是申请公积金贷款方式。
 
 
贷款套数认定问题
 
目前杭州市各家银行,在审核借款人按揭套数时,均采用“认房认贷”的政策,即核查借款人名下现有住房(杭州)、借款人名下贷款记录或正在履行的贷款情况。无住房无贷款及贷款记录,可以核算为首套房;有一套房或有贷款记录或有一次贷款在履行,核算为二套房;有两套房或有两次贷款在履行或有一套房一次贷款在履行,再次申请贷款视为三套,停贷。
 
客户在确认购房意向庄房前,必须明确自己名下的住房情况及贷款情况,可以通过征信系统查询贷款记录情况,可以通过房产管理局系统查询住房情况。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二条凡在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从事房地产抵押活动的,应当遵守本办法。地上无房屋(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及在建工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的,不适用本办法。